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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与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33  点击次数:[]

根据《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潍坊职业学院于2021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在官方网站(www.sdwfvc.cn)公告栏公布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二、体检

1.集合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7:30。

2.集合地点:潍坊职业学院奎文校区(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大学生互联网+创业中心楼前。

3.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经签字盖章)和《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3)应聘人员报到时须上缴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携带、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服从安排,集中行动,擅自离队者作放弃体检处理。严禁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陪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体检人员接触,一经发现,视情况处理。

(4)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晚10点后禁食、禁饮,保持空腹状态,体检前24小时忌酒,避免摄入高脂肪、高蛋白饮食,避免剧烈运动,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500元左右,需备足现金,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7)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12:00前,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的《自愿放弃声明》(附件2)拍照片发送至邮箱rsc7153@163.com。因放弃资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程序依次递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未告知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诚信报告。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

1.考察对象需准备提交的主要材料

(1)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网上查询备案表等。

(2)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个人思想总结(不少于800字),内容应体现本人的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和思想政治等方面,须有本人签字。

(4)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参考附件3)。应届毕业生现实表现材料由就读学校学生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现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鉴定材料须由开具单位盖章。

2.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院将组成考察组,按照考察程序,采取到学校或工作单位了解情况、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生报考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生务必准确查询自己档案所在具体单位及当地办理调档需要的手续。考生可在体检结束后领取《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派出所出具考察对象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档案调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体检区域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提前出示手机实时更新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含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体温≥37.3℃的考生按照疫情管控规定执行。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潍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3.疫情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人员来潍考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潍坊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对14天内有潍坊市外旅居史的相关人员,需提供48小时之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与病例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潍后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6.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体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人员;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有28天内国内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7.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省、市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3083283

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凭“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扫码入群,入群后修改群昵称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附件:

1.《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2.《自愿放弃声明》

3.《个人现实表现情况》(参考模板)

潍坊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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