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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文化创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化程序
2016-03-04 11:12  

为了规范教学工作,使教师明确教学各个环节应完成的工作,促进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根据《潍坊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教研室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如下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学期初教学安排  

一、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任课教师应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门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课程的教学时数、学期分配等,以掌握授课的深度和广度,调整优化教学内容。  

二、修订课程标准(开学前)  

1.每学期末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教师在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审核修订下学期所开课程的课程标准,以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保证课程标准的“规范性、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  

2.课程标准修订完毕并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审阅后,由教研室主任将课程标准发给各任课教师。  

三、制定授课计划(开学前)  

1.教师明确担任课程后,应着手编制所任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含学期实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应参照教学进度表、课程表、课程标准,熟悉该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求及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作用。  

3.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工作应根据该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  

4.学期授课计划一般以2课时为单元,列出授课内容、教学方式、实验内容、练习作业等。  

5.实践教学的时数尽量与课程标准一致,需要和实验实训中心联系,以便尽快准备实验环境。  

6.学期授课计划一式4份,于学期开始第一周末,由教研室负责收齐、审阅、签字后交学院2份(1份学院存档,1份交教务处),教师、教研室各留一份。  

四、教案  

1.教师授课时应有教案,教案必须更新。  

2.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写出二周的教案,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开学初由教研室主任进行检查,学院督导组抽查。  

3.在教案中,除反映教学内容外,还应反映教学方法及课堂教学组织方法。  

4.教师应注意教案的积累和保存,以便在教学检查、教师业务考核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二年或二年以上时间的教案。  

5.教师在备课中应指定与教学要求相适应的学习参考书,准备必要的练习题和思考题。  

五、教研室工作计划(开学后)  

开学第一周内,各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要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  

六、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1.教师必须熟悉本课程的实训环境、多媒体教学环境(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理论教学(和班主任联系)。  

2.明确上课地点、时间、班级,了解授课班级的情况(与班主任联系),准备必要的教学资料(授课计划、点名册等)。  

七、上好第一堂课  

1.教师应该认真准备第一堂课,熟悉专业特点、与先修课程的关系、后续课的要求以及本课程的教学体系。  

2.教师需向学生说明本课程的性质、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体系,教学难点、重点,与其它课程的关系,课程的组织教学情况(上课、实习的地点时间等)。  

3.教师应将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明确通知学生班级。每学期应答疑的总次数参看有关规定。  

4.教师应说明本课程的参考资料、学习方法等。  

八、课堂教学  

1.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准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教师应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不着艳妆,不戴显眼的饰物。  

2.教师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提前办理调(代)课手续,一般不允许空堂,更不准私下调(代)课。  

3.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室实训室5分钟管理维护制度》、6S管理制度等。  

4.教师上课时应了解班级学习环境和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注意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课后如实填写相关记录(考勤表、授课日志、实验实训记录等)。  

5.辅导答疑  

教师讲课后,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对学生进行答疑。  

6.课外作业  

各门课程都应根据课程特点,在讲课后给学生留课外作业,并指定适当的参考书目。每位教师应预先试作学生的课外作业。  

对学生按时上交的课外作业和实验报告,教师应及时批改,对作业量较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  

7.平时成绩  

教师应重视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并及时记录学生平时成绩,期末考试前应给出学生平时成绩,并明确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  

8.实践教学  

1)教师应主动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对本课程开设的实验实训项目全部试作一遍,对整个实验实训过程应作到心中有数。  

2)教师对学生参加实验实训实习情况要认真考勤登记,缺课者必须责令补做。  

八、教师座谈会  

召开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座谈会,提出本学期的教学注意事项及要求。  

九、教学检查  

由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小组检查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教学环境的准备情况,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2.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  

 

期中教学安排  

一、教学交流  

1.各教研室要注意教师的培养,组织教师人人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搞好教学研究活动,切忌搞形式主义。  

2.要落实听课制度,教师听课每学期至少2课时。  

3.教研室主任要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各种措施,切实提高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4.外聘教师和外学院兼课教师在教学业务上归所聘教研室管理,必须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  

二、选课、排课、教材  

1.一般安排学期的第15周左右安排教师选择下学期的课程。  

2.选课程序  

1)由学院将下学期的课程开设计划发给各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选课,学院统一协调。  

2)选课采用“教研室教师优先选择所属课程、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选择”的原则。如果教研室教师工作量太大(人均不少于14课时:行政人员不参与),不能全部承担教学任务,可以从其它教研室选派教师授课。  

3)如果授课工作量大而学院不能承担时,可以从外部门或校外聘请有工程实践经验、学历层次高(一般是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授课,由教研室负责联系,报学院审核批准。  

4)聘请学院外部门教师,需要征求教师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同意后方可选用。  

5)聘请校外教师,经学院、教务处审核批准后,需要签署协议书、外聘教师审批表以及外聘教师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  

3.教师审批  

教师审批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教师任课前,应经过教研室、学院、教务处的任课资格审查,审批通过后,方可给予安排讲课任务。  

1)由学院会同教研室对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进行集中听课和评议,对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水平、工作经历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能否胜任教学任务。  

2)因不能胜任教学任务出现的教师空缺,教研室抓紧时间补救。  

4.排课程序  

1)教研室负责汇总所属课程需要的实验、授课环境,报学院。  

2)教研室负责征求外聘教师的上课时间等情况报学院。  

3)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汇总实训室的情况,包括每个实训室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硬件、软件环境等报学院。  

4)由学院将情况汇总后统一制定课程表,课程表一旦确定,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  

5.教材  

确定授课任务后,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集体选教材,教材的选择标准如下:  

1)教材应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根据该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选用同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相匹配的教材版本。为保证教材适用率,应做到不同层次的学生选用相应层次的教材。  

2)选择教材应选择坚持集体选择的原则,所选教材应该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一致。  

3)教材的选用应该有一定的延续性,对于经实践证明很适合的教材,不再重新选定。  

4)提倡教师选择采用“案例教学”或“项目式教学”的教材。  

5)应首先选择选用全国规划或统编的高职高专教材,特别是优先使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  

三、教学检查  

1.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学检查工作,按照分段式量化考评办法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  

2.各教研室要在开学前、期中、期末、平时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量化考评,保障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  

 

学期末工作  

一、考试  

1.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准备课程的理论、实践考试试卷(AB卷)以及标准答案,审阅后统一交学院。  

2.由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及监考事宜。  

3.考试完毕后,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将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汇总后填写考试成绩单、试卷分析、成绩分析表后(2份)交学院,学院汇总后将1份存档,1份交教务处。  

4.在下一学期补考完成后,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完成阅卷工作后,填写补考记录单后交学院,并组织教师将试卷按标准装订后交学院存档。  

二、总结  

1.各教师完成本学期授课任务后,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卡,教研室主任审阅后交学院,1份存档,1份交教务处。  

2.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填写课程总结,教研室主任审阅后交学院存档。  

3.各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交学院存档。  

4.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对本学期的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课程实训、综合实训等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交学院存档。  

5.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将本学期的典型实训报告、毕业设计、作业汇总后统一交学院存档。  

 

 

 

 

 

 

 

师范学院 文化创意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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