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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胜利召开<br>通过了《学院副科级以下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07日 10:32 佚名 点击次数:[]

    3月6日下午,我院第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在学院报告厅胜利召开。学院院长王家爱,党委副书记刘贞富,副院长刘玉理、娄树军,纪委书记宋桂言,党委委员陶德和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刘贞富主持。
 
    刘玉理副院长宣读并解释了《学院副科级以下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的实施办法》。他说,根据《学院深化院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学院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人尽其才,合理流动;发扬民主,适当集中的原则,决定对副科级干部、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图书馆人员和电教人员、学院规定的其他可以聘任为教学教辅部门的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任,聘期为3年。
 
    他说,这次聘任工作按照学院制定的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在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成立聘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应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聘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聘任工作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聘任程序包括召开动员大会,公布方案;组织学习,将会议精神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工;申报岗位;资格审查;竞争聘任等。对于第二轮聘任仍未上岗人员,列为待聘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同时,他就离岗待退人员的条件、待遇,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违约责任,待聘人员的待遇等问题作了说明。
 
   经过表决,大会一致通过了《学院副科级以下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的实施办法》。会议认为,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任制度,是我院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新的人事制度,加快学院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和保证,既符合上级的改革精神,也符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潍坊职业学院副科级以下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任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聘任原则、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和具体办法,既坚持原则,科学合理,又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号召,广大教职工要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顾全大局,积极参与,认真搞好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工作,为学院建立新的人事制度,加快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副院长娄树军宣读了学院《关于表彰200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决定》、学院工会《关于表彰2005年读工会先进小组和工会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学院领导为获奖代表进行了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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